國家發改委、工信部12日聯合發布汽車投資項目管理意見,明確不再核準新建獨立法人傳統燃油汽車整車企業。同時,現有車企新增燃油車產能也將考量以往產能利用率、盈利、研發投入等指標。這是到目前為止,汽車行業在去產能方面出臺的最嚴厲措施。
根據管理意見,未來將嚴格控制新增傳統燃油汽車產能,原則上不再核準以下新建傳統燃油汽車企業投資項目:一是新建獨立法人傳統燃油汽車整車企業投資項目;二是現有汽車整車企業跨乘用車、商用車類別投資項目;三是已停產半停產、連年虧損、資不抵債,靠政府補貼和銀行續貸存在的現有汽車整車企業跨省、自治區、直轄市遷址新建投資項目。
對于現有汽車整車企業需要擴大傳統燃油汽車產能的,應同時滿足上兩個年度產能利用率均高于全行業平均水平,上年度新能源汽車產量占比高于全行業平均水平,上年度研發費用支出占主營業務收入的比例高于3%,產品具有國際市場競爭力,企業平均燃料消耗量達到國家標準等條件。
同時,對于現有乘用車、商用車企業申請建設跨細分類產品投資項目的,應同時滿足具有擬生產產品的完整研發經歷、專業研發團隊和正向研發能力,產品達到國內同類產品先進水平,以及上年度新能源汽車產量占比高于全行業平均水平等三個條件。
國家發改委表示,未來將推動產能向產業基礎扎實、配套體系完善、競爭優勢明顯的地區集聚。鼓勵汽車產能利用率低的地區和企業加大兼并重組力度,加快國有汽車企業改革步伐,鼓勵企業兼并重組和戰略合作,提升產業集中度。推動僵尸汽車企業退出市場。
同時,支持社會資本和具有較強技術能力的企業進入新能源汽車及關鍵零部件生產領域,引導現有傳統燃油汽車企業加快轉型發展新能源汽車。結合產業發展水平,不斷完善新能源汽車投資項目技術要求和生產準入規范條件,鼓勵企業提高新能源汽車產業化能力和技術水平。鼓勵京津冀等大氣污染防治重點區域發展和使用新能源汽車,推動污染治理。嚴格新建企業投資項目管理,防范盲目布點和低水平重復建設。
根據新發布的管理意見,將建立汽車產能信息報送制度。汽車整車、發動機、車用動力電池生產企業應將上年度相關產品產量、建成產能、在建產能和規劃產能等情況,于每年1月底前上報相關部門。(記者 李志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