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網北京6月1日電 由交通運輸部會同住房和城鄉建設部制定的《關于促進汽車租賃業健康發展的指導意見(征求意見稿)》(以下簡稱《征求意見稿》)1日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為期兩周。
汽車租賃是滿足社會公眾個性化出行、商務活動、公務活動和旅游休閑等需求的交通服務方式。近年來,我國汽車租賃業呈現快速發展態勢,特別是隨著移動互聯網技術廣泛應用和新能源汽車的推廣,分時租賃模式(也稱汽車共享)在北京、上海、廣州、深圳等地興起。據統計,目前全國有6301家汽車租賃業戶,租賃車輛總數約20萬輛,市場規模以每年20%左右的速度增長。據了解,目前分時租賃企業40余家,車輛總數超過4萬輛,95%以上為新能源車輛。但總體來看,我國汽車租賃業發展仍處于起步階段,還存在服務能力不足、法規政策建設滯后、企業經營風險較高、分時租賃新模式發展亟待引導等突出問題,與經濟社會發展以及人民群眾不斷增長的個性化出行需求不相適應。
據了解,交通運輸部抽調專業力量,通過深入調研,系統梳理制約汽車租賃發展的突出矛盾和問題、分時租賃新業態的發展現狀及特點,借鑒國外經驗,廣泛聽取行業協會、租賃企業、行業專家及行業管理部門意見,形成了《征求意見稿》。
《征求意見稿》全面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大和十八屆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會精神,牢固樹立創新、協調、綠色、開放、共享的發展理念,充分發揮市場在資源配置中的決定性作用和更好發揮政府作用,深化供給側結構性改革,優化行業發展環境,激發市場活力和社會創造力,促進行業健康發展,推動建設龍頭企業引領、網絡覆蓋全國、經營行為規范、服務品質優良的汽車租賃服務體系,更好地滿足人民群眾個性化出行需要。
《征求意見稿》遵循以下基本原則:一是用戶為本,安全第一。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牢固樹立安全發展理念,加快提升行業服務水平,提供安全、便捷、優質的汽車租賃服務。二是改革創新,融合發展。堅持問題導向,深化行業供給側結構性改革,推動汽車租賃業與互聯網融合發展,促進汽車租賃業創新發展。三是科學監管,規范有序。加強信用體系建設,利用先進技術手段,提升事中事后監管能力,維護公平競爭的市場秩序,保障各方合法權益。
《征求意見稿》主要包括夯實安全管理基礎、鼓勵分時租賃發展、提升服務能力、營造良好發展環境四個方面的內容。一是夯實安全管理基礎。規范汽車租賃車輛管理,明確汽車租賃車輛應按照相關法律法規和技術標準規定到公安機關辦理登記,并按照相關規定,進行車輛安全技術檢驗、環保檢驗、報廢和購買保險。落實汽車租賃身份查驗制度,對身份不明或者拒絕身份查驗的承租人,不應提供汽車租賃服務。
二是鼓勵分時租賃規范有序發展。對分時租賃的內涵進行了定義,提出要在堅持公交優先發展戰略的前提下,考慮分時租賃非集約化出行的特點,合理確定分時租賃在城市綜合交通運輸體系中的定位,研究建立與公眾出行需求、城市道路資源、停車資源等相適應的車輛投放機制。分時租賃經營者要提升線上線下服務能力,強化車輛組織調配,加強車輛日常管理,確保車輛安全和用戶資金、信息安全。建立健全配套政策措施,為分時租賃車輛停放等創造條件、提供便利。
三是提升服務能力。完善基礎設施規劃建設,制定汽車租賃業發展規劃,并納入綜合運輸體系規劃和和城市綜合交通體系規劃。鼓勵汽車租賃經營者利用新技術、新手段加強日常經營管理。推動行業規模化、網絡化、品牌化發展。
四是營造良好發展環境。進一步完善汽車租賃規章制度,制修訂汽車租賃相關標準。創新監管方式,建立行業基本信息采集分析機制。加快行業信用體系建設,建立汽車租賃經營者和承租人信用評價制度,構建跨地區、跨部門、跨領域的聯合激勵和懲戒機制,促進行業健康規范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