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從天津市財政局獲悉,從4月1日起,天津再取消停征產品質量檢驗費、計量收費、房屋轉讓手續費、婚姻登記費等15項行政事業性收費,預計再為企業和居民減負2.3億元。
據介紹,日前天津市財政局轉發了《財政部國家發展改革委關于清理規范一批行政事業性收費有關政策的通知》,公布取消或停征的行政事業性收費項目共41項,其中天津目前收取的項目有15項,包括城市放射性廢物送貯費、船舶及船用產品設施檢驗費、衛生檢測費、委托性防疫服務費、預防性體檢費、河道采砂取土管理費、產品質量檢驗費、計量收費、認證費、檢驗費、婚姻登記費、檢驗檢測費和提供政府公開信息收費 環境監測服務費(經營服務性收費)。此外,天津還取消了對應國家收費項目名稱不一致的項目.包括放射性廢物送貯費、船舶檢驗費、衛生防疫防治收費、核發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產品質量檢驗費、(藥品)認證費、(藥品)檢驗費、婚姻證書費工本費、獸藥審批檢驗收費。(記者陳慶濱 通訊員曲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