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宣部部長劉奇葆在與全國新聞發言人培訓班學員座談時指出,新聞發布是現場直播、即席發言,很難保證發言人的每一句話都完美無缺,有時說錯一兩句話在所難免。我們經常講改革要有容錯機制,新聞發布工作也需要容錯機制。要給新聞發言人創造寬松的環境,使他們敢于說話、愿意說話。只要大原則不錯,多說幾句、少說幾句沒關系,就是說錯幾句天也塌不下來,及時糾正就可以了。各級領導干部要有這樣的肚量,媒體要給予更多的理解寬容。(4月11日中國文明網)
在信息、觀點日益多元化的今天,新聞發言人愈加成為政府部門與新聞媒體、社會公眾溝通的重要窗口。每當重要新聞事件發生之后,無論是社會公眾還是新聞媒體都渴望從發言人口中得到權威的、第一手的“爆料”。而現實的境況卻是一些發言人“不敢說話”。要么是“低頭念稿,抬頭看天”,說一些正確性的空話大話;要么是“避重就輕、云山霧罩”,你問東我說西;要么是“少說為佳、不說為美”,以“無可奉告”作為擋箭牌……這其中固然有新聞發言人“綜合素質”的原因,但缺少必要的容錯機制也是不可忽視的因素。
新聞發言人“不敢說”的另一面,折射出的是并不寬松的“發言人環境”。發言人說多了、說過了、說錯了,就可能被一些媒體揪住不放、肆意放大。即便是“念稿子”,也可能被“雞蛋里挑骨頭”,斷章取義,渲染性報道。說精彩了,是“正常的工作需要”,沒人獎勵。說錯了,就可能“吃不了兜著走”,為此擔責。試問在此種語境中,誰還敢放開了“大膽地說”“生動地說”“精彩地說”,在新聞輿論的潮頭起舞。
如果說劉奇葆同志要求“敢于善于發聲”,是在為新聞發言人“鼓勁加油”,那么劉奇葆同志再次強調“新聞發布需要容錯機制”,則是在為新聞發言人“解枷松綁”,給新聞發言人“容錯空間”,讓他們放下包袱、輕松上陣,敢于說、放心說,勇立新聞輿論潮頭。
新聞發布容錯,無論是政府官員還是新聞媒體都應以包容的眼光、包容的心態看待錯誤。現實生活中,我們每個人都有過說錯話、辦錯事的經歷。新聞發言人也是普通人,即便是有較高的專業素質,但“智者千慮,必有一失”,他們也難免出錯。對于他們的“失誤”,應理性、平和、辯證地看待,多一份包容、多一份理解,少一些責備、少一些詰難,給新聞發言人更加寬松的環境。
新聞發布容錯,并不是鼓勵新聞發言人“犯錯”。作為新聞發言人來說,更應主動減少失誤、錯誤。新聞發布之前,提前做足“功課”,對新聞發布的事實、政策、口徑等做好充足的“備料”,打有準備之仗,最大限度地避免應該避免的失誤,不僅“敢于說”,還要說得準、說得好,提高新聞發布的質量。
“容錯”才能更好的“減錯”。我們有理由相信,“容錯”機制會催生新聞發布“不一樣的煙火”。(閆華)